學英文,
應該照 SoR 學

英文應該怎麼學?

美國,已經用立法告訴你答案

過去幾年,美國有超過 40 個州相繼立法,要求公立學校的英語教學必須遵循 SoR 腦科學教學法(Science of Reading)。

這不是一場教學風格的辯論,而是一場對抗錯誤教學法的立法行動。 SoR 腦科學教學法建立在數十年的認知科學與神經科學研究之上,明確指出:要教會一個孩子閱讀,需要五個階段:音素覺察 (PA)、自然發音 (Phonics)、準確流暢 (Fluency)、單字文法 (Vocabulary and Grammar) 和文意理解 (Reading Comprehension)。

44

/ 50 州

美國 44 州已立法採用 SoR 腦科學教學法

美國各州採用 SoR 腦科學教學法的分布地圖
已立法採用
尚未採用

資料來源:Whiteboard Advisors

夕陽下的臺北市景與台北 101

那臺灣呢?

臺灣,還停留在半套

反觀臺灣,目前國小採行的 108 課綱在英文教學規劃上,直接從自然發音(Phonics)切入,目標是讓孩子達到「看字讀音」的效果。

但 SoR 腦科學教學法告訴我們,Phonics 是第二階。真正決定一個孩子能不能「聽懂語音的組成」、進而破解拼讀系統的,是更前面、更根本的能力——音素覺察(PA)。少了 PA,Phonics 教得再勤快,孩子學到的也只是死記硬背,而不是真正具備解碼語言的能力。

孩子在課堂上用紫色筆描寫英文字母練習本

教法憑什麼不同?

大腦,沒有分國籍

有人會說:美國小孩是這樣學,臺灣小孩不一樣。

但事實是——

臺灣孩子的大腦,和美國孩子的大腦,運作方式並沒有不同。

音素覺察是人類大腦處理語言最底層、最普世的能力,不會因為母語是中文還是英文而改變運作邏輯。神經科學不分國界,學習語言的大腦機制也不會因為課綱不同而自動調整。

如果同一套科學,美國用來立法保障 4,000 萬名學生的閱讀能力,那臺灣的孩子,憑什麼要用一套先天不足的方式學英文?

所以,我們教 PA

我們不接受「差不多就好」的英文教育。

我們相信,台灣孩子值得和世界上其他孩子一樣,用最符合大腦運作方式、最有科學實證支持的方法學英文——從音素覺察開始,把地基打對、打穩,而不是讓孩子在半套的教學法裡,一路靠死背硬撐。

這就是為什麼,我們教 PA。

用影片,更快看懂 SoR